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法律咨询: 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诉讼
文章列表

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 逮捕意见书怎么写

2023年1月5日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http://www.nctwlvs.com/

  林文明律师,南昌贪污贿赂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

  一、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二、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


  审查批捕部门的干警在审查批捕案件中,要具有起诉意识,把审查的重点放在对证据的审查、分析、运用上。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用证据进行论证、分析,切实查清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注意把握好证据的证明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两个基本;的原则,刑事证明标准应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每个证据都要查证属实,并且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这是整个案件符合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和前提。


  二是证据之间能够互相印证,证据之间的矛盾能够合理排除。


  三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情节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四是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批捕。


  五是全案证据必须形成体系,能够完整地证实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实现整个案件;基本事实清楚;。


  六是犯罪嫌疑人不供或翻供,只要其他基本证据确凿的,应依证据批捕。





逮捕意见书怎么写

  一、逮捕意见书范本


  ×××:


  你×××号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


  你×提请批准逮捕书未列明的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证明有下列犯罪事实:……。上列犯罪嫌疑人××x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x条的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依照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立即依法逮捕。请你×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本院审查批准逮捕。


  年 月 日






  二、逮捕意见书的作用


  一份好的不仅要能达到;意见书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总要求,而且还要能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审查逮捕工作过程,尤其是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取舍、认定过程。做到这一点就要在审查撰写过程中,把握好三种关系:其一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与被害人陈述的关系。其二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及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其三是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总之,只有认真审查,正确把握上述三种关系,去伪存真,在三者之间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加以对比、分析,并得出逻辑性的结论,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逮捕意见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完上文之后,应该理解逮捕意见书了。审查逮捕意见书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发现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建议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使用。






文章来源: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律师: 林文明 [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907954650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刑事立案审查的变迁及其走向预期 公诉和自诉的费用是多少
  • 2.刑事拘传的变更和解除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监视居住
  • 3.四项措施扩大立案监督成效 刑事立案程序的法律条文
  • 4.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 逮捕意见书怎么写
  • 5.公民可以直接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司法机关吗?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时间各是多久?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672204650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7220465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