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法律咨询: 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犯罪类型
文章列表

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 法律援助知识产权罪是个什么罪

2023年2月19日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http://www.nctwlvs.com/

 林文明律师,南昌贪污贿赂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

当前,在实际生活中,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提升,侵犯知识产权罪在一定程度上已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关注,其在诸多犯罪中的地位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下面的主要对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

对实践中一向存疑的知识产权犯罪中的重要立法术语,司法解释给予了明确,这对统一执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相同的商标”的界定

对何谓相同的商标的理解直接涉及罪与非罪的重大判断。新司法解释第8条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该解释的科学之处在于点破了假冒注册商标的直接目的,突出为了谋求相关利益而盗用被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信誉,让消费者误认为自己的产品同被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是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实质。

关于“使用”的界定

原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中有规定,新司法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这实际上沿袭了《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内容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比较明确的“使用”认定标准。

关于“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等的界定

“数额”一词在衡量包括知识产权犯罪在内的经济犯罪中对定罪、量刑起到主要作用,理论界讨论的极其复杂,实践中理解的五花八门。新的司法解释在第9条中明确地规定“刑法第214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在第12条中明确地指出“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上述两个数额的明确界定为实践中查处相关案件厘清了许多模糊的问题,对正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和已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获利的行为都给予了积极的法律堵截。

关于“明知”的界定

刑法第214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中,规定主观罪过上具有“明知”的要求,然而何谓明知新的司法解释第9条第2款界定了4种情形之一的即为“明知”:“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上述关于“明知”内容的具体界定为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供了依据。当然第4种情形中的“应当知道”一词的使用可能仍会留下不同理解的空间。

综上所述,通过对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利于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用刑法规制自身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行为,这对维护知识产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国家已逐渐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法保护力度,如若人们对此问题仍存在一定的疑问,则可及时向进行一定的咨询。

法律援助知识产权罪是个什么罪

一、法律援助知识产权罪是个什么罪

1、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并不属于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如果对知识产权没有一个充分的了解的话,自然也就很难理解侵犯知识产权罪这种犯罪行为了。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所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势在必行。


文章来源: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律师: 林文明 [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907954650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 法律援助知识产权罪是个什么罪
  • 2.合同诈骗罪管辖权怎么确定 金融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 3.赌博罪与非罪区别是什么呢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
  • 4.如何认定积极退赃 公安部门对于盗窃的立案标准
  • 5.贪污罪司法解释 浅谈贪污罪未遂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672204650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7220465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