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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与非罪区别是什么呢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

2023年1月20日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http://www.nctwlvs.com/

  林文明律师,南昌贪污贿赂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赌博罪与非罪区别是什么呢

  随着思想的进步,大多数人对娱乐消遣的方式有了巨大的变革,去游乐场,旅游,听音乐,读书,写作等等。但是总是有有些人还是禁锢在赌博的枷锁下。下面就赌博罪是什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赌博罪与非罪区别是什么呢这三个问题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赌博罪是什么

  根据第三百零三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二、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三、赌博罪与非罪区别是什么呢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综上,非法经营罪比赌博罪更重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赌博罪是什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赌博罪与非罪区别是什么呢三个问题。不管是赌博还是非罪,我们都不能做违反法律的事,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作用的人,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而不是成为社会的渣滓!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人们都是用互联网进行联系,因而现在如果是在微信上开个赌博的群都可以认定为开设赌场罪,那么一个罪也有一般情形和严重情节,开设赌场罪的严重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吧!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目前现有的法律对以单机局域网类型的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情节严重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具有自由裁量权,但是自由裁量权应当在现有法律范围内酌定行使,法院并没有立法权也不能以判决的形式对什么情况下构成情节严重予以解释,是否具有严重的情节将决定其刑期长短的关键性因素,在未对适用法律进行释明的情况下,不能创设认定情节严重。

  从学理上看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应包括以下情形:1、赌场具有固定性,应是专门为赌博而设;2、作案次数多,连续犯罪的时间长,存在恶劣的社会影响;3、招引、组织的参赌人员众多;4、投注的金额巨大;5、抽头渔利的累计数额巨大。需要考虑以上情节,方能认定情节严重。

  二、开设赌场的认定

  开设赌场有比较传统的方式,也有随着互联网发展的开设网络赌场的方式。传统开设赌场往往都具有相对稳定的场地,提供赌具给参加赌博的人赌博,开设赌场的人好从中营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于营利的目的,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为他人提供赌博服务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也可以成立开设赌场罪,这也就是所谓的开设网络赌场的行为。

  三、开设赌场罪定义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大家对于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理解,本文从几个角度出发,可以让大家更好的理解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我们都知道赌博是不好的,那么开设赌场,给别人提供这样的机会,引诱人犯罪的行为更加不好,希望我们都做守法的公民。


文章来源: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律师: 林文明 [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90795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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