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法律咨询: 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犯罪类型
文章列表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形态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特征

2022年5月20日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http://www.nctwlvs.com/

 林文明律师,南昌贪污贿赂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形态

  核心内容: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犯罪主观形态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有以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在结伙寻衅滋事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可见,主犯应对在他 指挥下的犯罪及其后果承担全部,但对超出他的指挥范围的犯罪,一般不能要求其承担。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凶伤人、抢夺财物、毁坏公物、侮辱人格等,同伤害罪、抢夺罪、毁坏财物罪等,在客观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要分清寻衅滋事与上述犯罪,关键看主观动机。如果是出于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抢夺罪、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等侵犯财产罪;如果是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公共秩序而公然抢夺或毁损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变态心理的满足随意殴打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破坏公共秩序,寻求精神刺激,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为您推荐:

  ■ 正确区分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

  ■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要件

  ■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 寻衅滋事罪的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特征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有以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在结伙寻衅滋事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可见,主犯应对在他指挥下的犯罪及其后果承担全部,但对超出他的指挥范围的犯罪,一般不能要求其承担。例如,甲因侮辱妇女受到丙的谴责,便纠集乙等去教训丙。甲等看到丙与同事丁时,便上前侮辱、殴打。丙和丁见状进行防卫。在冲突中,乙发现丁后腰带有匕首,便趁丁与他人对打之时,从后面拔出丁的的匕首向丁的背部猛刺一刀,致丁当场死亡。此案中,甲对乙的杀人行为便没有认识,也无法认识,因而甲对之不承担。

  以上就是关于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法律依据及其相关问题,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一般都是有法律明确的规定的,而且一般发晕对一寻衅滋事会有他一般的判例和参考。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寻衅滋事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文章来源: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律师: 林文明 [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907954650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侵犯知识产权罪司法解释 法律援助知识产权罪是个什么罪
  • 2.合同诈骗罪管辖权怎么确定 金融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 3.赌博罪与非罪区别是什么呢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解释
  • 4.如何认定积极退赃 公安部门对于盗窃的立案标准
  • 5.贪污罪司法解释 浅谈贪污罪未遂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672204650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7220465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