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法律咨询: 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分类
文章列表

什么是罚金?应当如何判处罚金?

2016年9月12日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http://www.nctwlvs.com/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可以和其他主刑合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刑主要适用于那些出于贪财动机而违法取利的犯罪。根据《刑法》第52条的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文章来源: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律师: 林文明 [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90795465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nctwlvs.com/art/view.asp?id=86066740481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一人犯罪能没收全家的财产
  • 2.死刑判决已下,但在执行之前发现了重大情况,
  •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操作法律实务指南
  •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什么部门执行?应当
  • 5.驱逐出境名词详解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672204650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7220465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